一、培养目标
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、京津冀协同发展和北京现代化建设工商管理人才的需要,以立德树人为本,培养和造就德、智、体、美全面发展,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意识,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工商管理高层次专门人才。基本要求是:
1.树立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思想,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与系统的方法论;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科学道德,治学严谨。遵纪守法,品行优良、身心健康。
2.掌握工商管理领域基本理论、系统的专门知识和相关学科知识,掌握某一学科方向国内外学科研究成果和发展的最新动向。
3.掌握一门外语,能够熟练阅读本专业外文文献,具有一定的外文写作能力和口语表达能力。
4.熟悉科学的学科专业研究方法,掌握基本的调研技能,具有发现、分析、解决问题的能力和表达能力,在工商管理领域具有独立从事创新性研究的能力。
5.毕业生具备从事科研、教学或管理等工作或升学、出国继续深造的基础条件和能力。
二、入学条件、培养年限及培养方式
入学条件:为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、具备一定学科基础的人员。
硕士研究生教育基本年限一般为3年,实行弹性学制,累计修业年限不超过5年。
培养方式为全日制。
三、研究方向
1.企业管理:主要研究涉农企业发展战略、人力资源管理、技术创新与管理以及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等内容。
2.财务管理:主要研究大都市农村组织与涉农企业财务管理。
3.市场营销:主要研究大都市农产品供需求关系、农产品营销理论与实践。
四、课程教学与必修环节
总学分不少于31学分,其中课程学分不少于28学分、实训教学不少于3学分。课程学分中,学位公共课9学分、学位专业课8学分、选修课不少于11学分。
1.课程教学(知识传授):不少于28学分。
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课程设置
课程类别 |
课程名称 |
学分 |
学时 |
开课学期 |
备注 |
学位公共课 (9学分) |
外国语(英语) |
6 |
96 |
1-2 |
|
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|
1 |
16 |
1 |
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|
2 |
32 |
2 |
学位专业课 (8学分) |
企业管理研究专题 |
2 |
32 |
1 |
|
中级微观经济学 |
2 |
32 |
1 |
管理学研究方法论 |
2 |
32 |
1 |
企业战略管理 |
2 |
32 |
2 |
选修课 (不少于11学分) |
中级计量经济学 |
2 |
32 |
2 |
根据培养目标和研究方向,在导师指导下选修 |
人力资源管理 |
1.5 |
24 |
2 |
技术创新管理 |
1.5 |
24 |
2 |
高级市场营销 |
1.5 |
24 |
2 |
农林产业经济理论与实践 |
1.5 |
24 |
2 |
资本市场与投资理财 |
1.5 |
24 |
1 |
多元统计方法与应用 |
1.5 |
24 |
1 |
电子商务 |
1.5 |
24 |
1 |
财务管理与分析 |
1.5 |
24 |
2 |
乡村旅游经营与管理 |
1.5 |
24 |
2 |
补修课 |
跨专业考取或同等学力攻读者,一般要求补修2门大学本科相关专业课程,具体要求由各学院进行确定并负责实施。 |
|
|
|
补修成绩以60分为及格,并记入培养档案,注明“补修本科课程”字样,但不计入总学分 |
2.实训教学(技能训练):不少于3学分。
包括实验实践和学术活动两部分基本内容。鼓励研究生参加各类学术活动。培养学生发现问题、获取支持进行问题研究的能力和表达能力(包括书面、口头表达能力)。
研究生科研实训内容
名称 |
内容 |
方式及要求 |
考核材料 |
实验实训 (1.5学分) |
实验实训 (1.5学分) |
完成校内实验室“、“现代服务业综合实训”,并根据实验课程模拟岗位的设置,以助教方式顶岗实习3-6天。 |
实验实践记录表 |
学术活动 (1.5学分) |
项目申报 (0.5学分) |
填报省部级申报书一项 |
项目申报书 |
主题讲演 (0.5学分) |
参加seminar,并进行2次以上主题讲演 |
讲演照片及记录 |
讲座 (0.5学分) |
参加5次以上学术报告 |
填写记录表及总结 |
五、论文工作(能力培养)
1.学位论文基本要求
(1)论文工作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,以研究生自己获得的第一手实验数据或调查数据为基础。
(2)完成论文工作时间应不少于1年。
(3)研究生学位论文对所研究的课题应当有新的见解,能够表明研究生掌握了本门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,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。
(4)论文表述应简洁、准确,图表清晰、数据可靠,遵循学术道德,实事求是得出结论或加以讨论,引用他人资料或结论需加以说明。
(5)论文撰写格式按照《我院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与书写规范》进行。
2.主要环节
学位论文在导师或导师组指导下完成。导师或导师组根据有关要求负责开题论证、论文中期检查等相关考核工作。导师全程指导研究生完成相关工作。
(1)开题报告:一般在第三学期初进行,要求成立开题报告评审专家小组,以报告会的形式公开举行。开题报告通过者进入后续环节培养;不通过者限期重新开题,重新开题仍不通过者终止培养。
(2)论文中期检查:研究生在第五学期中接受论文工作中期检查,检查内容包括论文工作进度、研究内容调整情况、当前存在的困难等,论文工作量需完成70%以上。
(3)硕士学位申请资格审查:研究生在第六学期初提出学位申请,学院组织资格审查小组对申请者的课程学习、科研实训、论文工作、学术道德等进行审查。
(4)论文评阅:学位论文申请资格审查之后,接受论文评阅,评阅形式为全部盲评。
(5)论文答辩:每年安排两次,分别为5月底、11月底。学生答辩要做到立论正确、陈述清晰、回答准确。
六、学位授予标准
1.完成课程教学和实训教学所有学分,并通过考核。
2.研究生一般应在入学后两年内完成规定学分、通过开题报告。
3.研究生在从事学位论文的研究和调查期间,应在正式出版的学术期刊发表2篇本学科领域学术论文,其中1篇为核心期刊(北大版)以上的学术论文,学生是第一作者,作者所在单位为我院。
七、毕业与学位授予
研究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,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和各种教学环节的考核,考核成绩合格,论文答辩通过,德、智、体、美达到毕业要求,并履行了相关义务,准予毕业,并在研究生离校前发给毕业证书。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,可颁发学位证书。